南昌市小学校长“十一·五”提高培训实施办法
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小学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,增强校长培训的实用性、针对性和超前性,化解突出的工学矛盾,根据教育部《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》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一、培训对象及条件
1、培训对象:东湖区、西湖区、青云谱区、高新区、红谷滩区、南昌经济开发区、湾里区、英雄经济开发区和桑海经济开发区在职校长和书记(含副职)。
2、参加条件:
取得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合格证书和“十一?五”期间(2006年—2010年)未参加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的在职校长、书记。
二、培训内容
依据教育部颁发的《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》,培训内容由教育法规与政策、当代教育理论、学校管理、思想政治、小学德育、学校心理、课程改革、教育科研、实践考察和在岗研修共十个模块组成。其中含有2个必修模块、1个限选模块(分校长和书记)、6个选修模块。原则上在学习过程中每个模块选择开设二个专题,专题内容可结合形势发展和教育需要进行调整。
三、培训实施方式
1、培训工作实行市干部教师培训中心、区教育主管部门、培训基地三级管理。
2、依托“南昌市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平台”(网址:www.nctc.com.cn/pxpt/index.asp),采取“网络平台+模块+选学”培训模式。
3、“十一五”期间的培训安排在08—09年两年时间内完成,每年为一轮,每年中每月开设一个模块,循环安排。每个模块安排2个中心专题,每个专题安排一个单位时间。2010年为考评、总结及筹备下一周期培训。
4、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由市级培训基地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具体实施。
5、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每年应按受训校长总人数作计划安排。
四、培训方式
1、报名:每年安排两次报名时间,上半年为3月20日前,下半年为9月20日前。学员须携带任职资格合格证书到南昌师专培训处报名,并需一次性交纳培训费、教材资料费,填写有关个人信息、提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,获取个人学员号及密码。
2、注册:根据个人学员号及密码,登陆“南昌市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平台”(网址:www.nctc.com.cn/pxpt/index.asp),查询注册须知并进行网上注册。
3、模块选学登记:注册后查询模块开设时间安排、提高培训计划及学习要求、专题学习内容等信息。学员可按选学要求注册登记,登记一经确定不能退选。每一模块选学人数达到30人以上按计划开设,不足30人则取消计划,请学员及时关注有关信息。
五、考核要求
1、培训考核采取“2+1+3”方式,整个培训要求在2009年底前完成。未参加学习者,成绩按不合格记载,单一模块考核不合格,必须在下轮进行重修,并按模块学习课时收取一定费用。
2、模块考核成绩统一登记在《学员成绩记载表》中,可上网查询个人情况。
3、按要求完成模块学习且考核合格者,由南昌市教育局颁发江西省教育厅印制的《江西省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合格证书》。
六、其他
1、校长必须履行参加培训的义务,无正当理由不按计划参加培训的校长,各区教育主管部门应督促其改正,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。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完成提高培训任务的在职校长,应在下轮安排重修,逾期仍未取得提高培训合格证书者,不能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和晋级。
2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校长培训工作档案,为校长培训和干部使用提供相关依据。教育局将建立和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,并在每个五年周期的最后一年对校长培训工作开展评估检查。
3、本实施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。
4、本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职成处负责解释 |